close

img374.jpg

 

精神病學    你的世界脫離不了藥物

一份來自公民人權委員會的大眾服務訊息


第二章  詐騙的診斷

 

    它也許是陳述顯而易見的東西,但是要讓一個醫生合法的開薬,一定得有某種約定成俗的診斷,得有一些行動的標準,這必須包括大家都同意的、合理的肉體症狀。精神病學不是這個樣子的。

 

    哈佛醫學院的葛藍姆倫(Joseph Glenmullen) 解釋道:「在醫學上,判定一個狀況為疾病有其嚴格的標準存在。除了可預測的症狀群之外,還必須建立這些症狀的成因或它們某些生理學(功能)上的了解。這種知識將讓診斷提升至確認的疾病層次上。舉例來說,「發燒」並不是疾病,它只是一個症狀。在缺乏生理學上已知的成因時,一群在許多不同的病患身上重複地看見的症狀叫做徵候群,不叫做疾病。」4在精神病學中,「我們在精神病學的診斷上,尚未有成因方面的證據,或生理(作用)的證據…這些診斷被稱作失調是因為他們沒有一個被證實為疾病」。「我們在精神病學的診斷上,尚未有成因方面的證據,或生理(作用)的證據…這些診斷被稱作失調是因為他們沒有一個被證實為疾病。」5

 

    聲譽好的醫生們同意,一個疾病要能夠正確地被診斷及治療,就必須有明確的、客觀的、肉體的不正常,可以經由,卻不限定,像是血液或尿液、X光、腦部掃描或組織切片來檢驗出來。許多醫學專家的看法是一致的,與精神病學所強調的正好相反,沒有科學證據來證明「精神失調」是「腦部病變」或是腦部的化學失衡所造成。

 

    Ty C. Colbert博士說:「我們知道精神疾病的化學失衡模型從未被科學所證明。」6

 

    世界衛生組織在1948年所發展的第六版國際疾病分類(ICD)》,第一次將精神失調(視為疾病)納入分類。1952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APA)的《精神失調診斷及統計手冊》(DSM)在美國出版,它提供了一個明顯的診斷系統。

 

    然而,一個「失調」的形成僅僅是因為「專家」舉手表決一致通過來認定的--- 關鍵的問題就是:「你認為這是一個失調嗎?是或不是?」

 

    當然,人們有可能也確實曾經歷嚴重的精神上的困境而且需要幫助。然而,Herb Kutchins 教授以及《使我們瘋狂》的作者Stuart A. Kirk警告說:「相當多的大眾可能從精神科的診斷手冊中獲得不實的安慰,進而鼓勵他們相信一場幻覺,以為他們生活中社區中的嚴酷、暴虐行為以及痛苦,能夠以一個精神科標籤來解釋,並且以一粒藥丸加以根除。的確,我們是有相當大量的問題,而且有無數獨特的方式是我們用來嘗試…. 去處理它們的。但是生活有可能不是這樣嗎?而常常可見的是,精神科的聖經稱我們為瘋狂-當我們只是人性反應的時候。」7

 

藉著DSM,精神病學就能夠支配一份假定的精神失調的清單,其中的每一項都可以合法地開立精神科藥物處方。

 

化學失衡的謊言  捏造的大腦理論:

 

在著名雜誌中多次舉證顯示,大腦已被切開並且標定和分析,同時以大腦出錯的最新理論來困擾大眾。這和所有精神病學理論一樣缺乏的,就是科學事實。就像華倫斯丁醫師所解釋的:「沒有任何測驗可用來評估伊個活人的大腦化學物質狀態。」

 

◆ DSM是「一個自大的騙局。…偽裝是某種科學的聲明…卻正在傷害文明。」-紐約精神科醫師,Ron Leifer

 


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在1969年創立,以調查和揭露精神科違反人權的情況,並且整頓心理治療的領域。其創立者為精神病學名譽教授及國際著名作家湯瑪士.薩茲博士。今天,它已經在31個國家有130以上的分會。它的顧問也稱為委員(Commissioners),其中包括醫師、律師、教育家、藝術家、企業家、以及公民和人權代表們。

 

藉著在立法機關的聽證會和自己舉行的公眾聽證會當中,證實精神科的虐待,CCHR已激起並促成了數百件的改革工作,而且也和媒體、執法單位和各地的官員共同合作。

 

 

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自己停藥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精神科之外的醫師協助停藥,請找其他醫科的醫師協助停藥。

 

欲獲得更多訊息,請聯絡:

CCHR International

6616 Sunset Blvd.

Los Angeles, CA, USA 90028

電話:(323) 467-4242 或 (800) 869-2247

傳真:(323) 467-3720

www.cchr.org

e-mail: humanrights@cchr.org

 

© 2010 CCHR。有著作權,侵害必究。CITIZE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CCHR和CCHR標誌是公民人權委員會所擁有的註冊商標和服務標章。在美國印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心理健康守護者 的頭像
    心理健康守護者

    [國際心理健康守護者] 公民人權委員會-台灣分會官方部落格

    心理健康守護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