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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年人  殘酷的心理健康計劃案

一份來自公民人權委員會的大眾服務訊息


第二章  殘忍的治療

 

珍妮佛馬丁(Jennifer Martin)七十歲的媽媽,開始有頭痛及噁心。她停止吃東西,也無法講話。一個精神科醫師宣稱她是因為最近家裡死了人,所以處於震驚中,說她需要電痙攣治療將她從震驚中帶出來。在治療過後二十四小時之內,珍妮佛的母親就死了。死後屍體解剖顯示,她的問題不是在憂鬱,而是她的腦幹出了狀況。珍妮佛在1997年說:「電擊治療殺了她」。

 

雖然精神科醫師鮮少稱它為電擊治療,ECT是要用一百八十到四百六十伏特的電流通過腦部,造成全身的抽筋還有無法還原的腦部破壞。

 

雖然精神科醫師公開承認,他們不知道ECT如何有效,他們卻不因此而遲疑去電擊人們,包括老年人。

 

那桑尼爾樂曼(Nathaniel Lehrman)醫生,紐約金斯柏羅州立精神病院的退休臨床主任,警告說老人家是最無法承受ECT的強烈性。他說:「這是遍佈全國的錯誤治療」。6即使如此,六十五歲以上的人幾乎佔了接受電擊療法的百分之五十。

 

在1991年,心理學家羅伯摩根(Robert F. Morgan)在一場針對ECT的聽證會作證說,老年人「憂鬱」的發作或是變糟,常常是由於他們害怕失去他們的記憶與健康,而這兩種在電擊治療後確定都會有不良的影響。7

 

在2004年,精神科醫師哈洛塞克汗(Harold A. Sackheim),ECT的主要擁護者,當被問到病人抱怨失去記憶的頻繁時說到:「在這個領域中,我們比較能承認ECT死亡的可能多於極度記憶喪失,即使事實上ECT最常見的負面作用,就是在認知(意識)上的不良影響。

 

柯林羅斯(Colin Ross)醫生,德州的一個精神科醫師說現有的ECT文獻顯示「腦部的傷害很大,記憶喪失,死亡率增加,自殺率沒有下降。」8

 

在1993年的一項研究揭露了,ECT縮短了老年人的壽命-「80歲以上因為嚴重憂鬱而接受了ECT的病患,持續兩年的治療後,死亡的危險性會增加」。9加拿大在1997年的一項研究,報告了當病患在80歲以上接受ECT,有27%的人會在「治療」的一年內死亡。10

 

光是美國的精神病學產業每年從執行ECT中,就收益將近五十億美金。而且,精神科醫師幾乎是「沒有醫療失誤糾紛」,因為任何一個老年病人在ECT之後的抱怨都可以被歸類為是他的老化而已。

 

在美國據估計每年有三百人死於ECT,其中大約有二百五十人是老年人。但是根據美國今日論壇(USA Today)報導指出,醫生們很少在死亡證明書上寫下電擊治療,即使死因與電擊治療很明顯的有關連,而死亡證明書的規定很清楚要這樣做。

 

「就國家的層級來看,這是個明顯而不當的治療。」[108]-Nathaniel Lehrman醫師,紐約Kingsboro州立精神療養院退休臨床主任。



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在1969年創立,以調查和揭露精神科違反人權的情況,並且整頓心理治療的領域。其創立者為精神病學名譽教授及國際著名作家湯瑪士.薩茲博士。今天,它已經在31個國家有130以上的分會。它的顧問也稱為委員(Commissioners),其中包括醫師、律師、教育家、藝術家、企業家、以及公民和人權代表們。

 

藉著在立法機關的聽證會和自己舉行的公眾聽證會當中,證實精神科的虐待,CCHR已激起並促成了數百件的改革工作,而且也和媒體、執法單位和各地的官員共同合作。

 

 


【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自己停藥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精神科之外的醫師協助停藥,請找其他醫科的醫師協助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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