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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的詐騙  顛覆醫學

一份來自公民人權委員會的大眾服務訊息


第二章  精神病學與醫學的對抗

 

  雖然佛喬(Virchow)在1858年出版的《Cellular Pathology as Based upon Physiological and Pathological Histology (以生理和病理組織學為基礎的細胞病理學)》確立了醫學的科學地位,但是精神病學直到1950年代都還是在摸索殘酷的治療,並且對於心理健康缺乏任何系統化的研究方式。缺乏一套心理問題方面同等的診斷系統,是促成精神病學聲譽不佳的主因。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48年所制定的第六版國際疾病分類(ICD)中首次將精神失調納入,1952年在美國所出版的精神失調診斷法及統計手冊 (DSM),是首次嘗試創造系統化診斷的表象。這政治性投票所做出的結果是一套與過去任何醫學有極度差異的分類。在眾多的差異中,最顯著的是這個新的DSM只是致力於症狀的診斷與分類,而非疾病。同時,這些診斷中沒有一項有客觀的科學證據。

 

  精神科醫師大衛凱薩(David Kaiser)提到:「症狀的定義是指深層變化的表象。這是不證自明的。然而現代(即生物性)精神病學一直在做一種極大的以及不被認可的努力,要把症狀與心理疾病畫上等號。」他說他會是一個「很差的精神病醫師」,若是他所有的治療工具只是一疊處方藥箋,而這些藥物只能「減緩症狀」卻「無法治療精神疾病本身」。他說他也許就離開了,「留著還在受苦而想談談自己痛苦的病人坐在對面」。10

 

  卡辛(Herb Kutchins)教授與科克(Stuart A. Kirk)教授,在他們1997年所著的《Making Us Crazy (使我們瘋狂)》書中提到,精神科診斷手冊的轉型,是「美國精神病學協會企圖在醫學界取得尊重的一場奮戰故事,並且在眾多心理健康專家中維持主導權。」

 

  朱利安 惠塔克醫師是受敬重的《Health and Healing (健康與治療)》通訊的作者,她說:「當精神科醫師給一個小孩(或大人)貼上標籤,他們是因為徵狀才貼人標籤。他們沒有任何病理診斷;他們沒有任何實驗室的診斷;他們無法呈現出任何差異,以支持這些精神『疾病』的診斷。然而,假如你有心臟病發作,你可以找到病灶;假如你有糖尿病,你的血糖會很高;若你有關節炎,它將會出現在X光片上。在精神科裡,它只是看水晶球、算命;它是完全不科學的。」

 

  精神病學完全只是依賴DSM獨斷搞出的診斷系統,並且無可避免地給予影響精神的藥物做處方,這就是精神科必須提供的獨特「專業」。

 

  約瑟夫葛藍姆倫(Joseph Glenmullen)醫師觀察到:「當他們取得優勢,使得藥物的使用超越了精神病學的範圍,一般的醫師們也開這些藥物來處理日常疾病。」

 

  今日,精神科醫師聲稱一般家庭醫師就開了75﹪SSRIs的處方箋。並不表示這沒被預期到。在1989年,美國精神病協學會(APA)的一份「活動套組」告訴他們的成員,「在非精神病醫師間增強精神病學的形象只會有好的結果。並且因為那些人在醫療的第一線,你們所花在建立這個形象的努力,透過病患轉介的增加而有獲益的可能性。」11

 

  十年後,精神科醫師通力合作-主要是透過國際神經精神藥物聯盟(CINP)、國家精神衛生院(NIMH)和世界精神病學協會-以獲得醫學界的支持。12世界衛生組織甚至出版了「心裡失調的基層醫療」套組,散發到全世界,使基層醫療的醫師們「更容易」診斷出心理「失調」及治療。

 

  根據DSM-IVICD-10,這個套組主要是設計讓心理健康體系有更多的生意。精神病學在科學上的匱乏,正由市場行銷所彌補。

 

  這種市場行銷同時包含了與製藥業邪惡的掛勾。英國布萊弗大學的諮詢精神醫師與資深研究員,派特布萊肯(Pat Bracken)和菲爾湯瑪斯(Phil Thomas)陳述:「精神病學是製藥業一塊主要的成長區域。藉由影響精神科醫師認定心理健康問題的模式,製藥業已經為他們的產品發展出嶄新(且利潤豐厚)的市場。」

 

傷害脆弱者

 

儘管精神病學成功地透過DSM和影響精神的藥物,更深入滲透我們的日常生活,但大部分的人仍然認為精神病學的主要功能,是治療有生命威脅的嚴重精神疾患。13

 

而精神病學最早所處理的「疾病」,是在十九世紀末期克萊普林所稱的早發性癡呆症(dementia praecox);然後在1908年,由瑞士精神科醫師尤金布魯勒(Eugen Bleuler)把它叫做「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

 

  《瘋狂美國》一書的作者,羅勃惠塔克(Robert Whitaker)報告指出,當時克萊普林診斷為早發性痴呆的病患,事實上遭受一種叫作嗜睡性腦炎[腦部發炎導至嗜睡]的疾病所侵襲。「這些病人步姿怪異,而且遭受面部抽搐、肌肉痙攣、以及突然發作嗜睡狀態的折磨。他們的瞳孔對光照反應遲緩。他們也出現流涎、吞嚥困難、慢性便秘、而且無法完成自發性的肢體動作。」

 

  精神科醫師從未覆審克萊普林的資料,來發現精神分裂症僅僅是一種未被診斷且未被處理的身體問題。「精神分裂症對這門專業號稱其具有醫學的合法性來說,是太重要了…。此病的生理上症狀被靜靜地棄置不用…剩下來最重要的,可資鑑別的特徵,只是精神上的症狀而已,包括:幻覺、妄想、以及怪異的想法」,惠塔克說。

 

  精神病學仍堅稱精神分裂症是一種精神疾病,儘管在經歷一世紀的研究,仍徹底缺乏客觀証據,無法証明精神分裂症乃是一種確切的疾病或是身體上的異常。

 

  雖然被精神病學所支持的歷史書忽略,很重要的是,要知道有許多慈悲且有效的醫療方式,可以不依賴強烈的藥物,來治療嚴重錯亂的人們。

 

  在電影 "美麗心境界(A Beautiful Mind)"中,描述諾貝爾獎得主約翰納許(John Nash)因服用精神科最新發現的藥物,而使他從「精神分裂症」復原。這是好萊塢所編造的,然而納許抗議電影中描述他得到諾貝爾獎時正在服用「新的藥物」。他已經24年沒有服用任何精神科的藥物,並且已經從他的困擾狀態中自然地復原了。

 

  在一個超過八年的研究中,世界衛生組織(WHO)發現,在三個經濟落後的國家-印度、奈及利亞和哥倫比亞-的病人情況比美國和其他四個已開發國家的病人好太多了,因為它們的治療計劃並不嚴重地依賴藥物。事實上,經過五年之後,「64%在落後國家的病人是無症狀的並且情況很好。」相對之下,富裕國家只有18%的病人情況不錯。  下一個追蹤研究使用同樣的診斷標準,達到的結論還是一樣。14神經安定劑顯然和西方國家明顯較差的結果有關聯。

 

  已故的羅蘭莫雪(Loren Mosher)醫師是美國國家精神衛生院精神分裂症研究中心主任.他在1971年開了「梭提利亞之家(Soteria House)」,提供一個地方,讓被診斷有「精神分裂症的年輕人」在那裡,過著不服用藥物的生活。莫雪醫師報告:「這項實驗比預期的更有成效。住院治療2年後,梭提利亞治療的對象者以明顯較好的職業水平在工作,有相當多的病患已經可以獨自生活,或是與同儕生活, 而且較少再住院率。」

 

  在義大利依莫拉城的歐色凡剎病院(Osservanza),安東努奇醫師治療數十位「精神分裂」且有暴力傾向的女人。安東努奇醫師放開那些被綁住的女人們,每天花上無數個小時去與她們說話。所有精神病學的「治療」都被棄置。病人們變穩定而出院,他們之中有許多人在被教育如何讀和寫,以及要如何去工作和照顧好他們自己以後-第一次真正屬於他們自己的人生。安東努奇醫師卓越的成效,收費也是低得多。這樣的計畫,給有嚴重麻煩、困擾的人們真正解答、希望存在的證明。

 

◆ 在1808年,喬漢 雷爾(Johann Reil)創造「精神病學(psychiatry)」這個字。在1800年晚期,埃默克萊普林(Emil Kraepelin)(上圖)發展出一個武斷的心理「疾病」分類系統。精神病學並沒有較「鎮靜椅」(右邊插圖)有更多的進展。

 

◆ 建立企業  1998年,精神病學隨著世界衛生組織發表的「心理健康基層照護指引」套組,穿透了醫師的領域,企圖使醫師容易並宣傳使用精神科的行為清單,來診斷心理失調。精神科缺乏科學價值的特性,乃藉由他們侵略性的「強迫推銷」策略來彌補。

 

◆ 預先包裝的清單,使得徵狀可藉此作為診斷,配合著預先決定的治療計劃並且把病患轉介給精神科醫師。

 

「診斷某人是精神分裂症,在表面上可能像是科學的,特別是當生物精神病學持續地斷言它是一種有關遺傳的腦部疾病時。但是當你往後退一步,從遠處觀察這些研究員真正在做的,你對他們辯解他們的工作會感到驚訝…。這不是科學。這純綷是以數學操作毫無意義的資料。」─  Ty C.寇伯博士,著有《怪罪我們的基因》,2001年

 

雖然諾貝爾獎得主納許(John Nash)在好萊塢影片《美麗心境界》中被刻畫出來,使用最新的精神科藥物克服了「精神分裂症」,但是納許駁斥這個謊言,他早就沒碰精神科藥物達24年了,並且從混亂的狀態自然恢復了。

 

喬治歐安東努奇醫師,右邊數來第二個,和他用溝通與慈愛所拯救的病人們。

 


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在1969年創立,以調查和揭露精神科違反人權的情況,並且整頓心理治療的領域。其創立者為精神病學名譽教授及國際著名作家湯瑪士.薩茲博士。今天,它已經在31個國家有130以上的分會。它的顧問也稱為委員(Commissioners),其中包括醫師、律師、教育家、藝術家、企業家、以及公民和人權代表們。

 

藉著在立法機關的聽證會和自己舉行的公眾聽證會當中,證實精神科的虐待,CCHR已激起並促成了數百件的改革工作,而且也和媒體、執法單位和各地的官員共同合作。

 


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自己停藥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精神科之外的醫師協助停藥,請找其他醫科的醫師協助停藥。

 

欲獲得更多訊息,請聯絡:

CCHR International

6616 Sunset Blvd.

Los Angeles, CA, USA 90028

電話:(323) 467-4242 或 (800) 869-2247

傳真:(323) 467-3720

www.cchr.org

e-mail: humanrights@cchr.org

 

© 2010 CCHR。有著作權,侵害必究。CITIZE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CCHR和CCHR標誌是公民人權委員會所擁有的註冊商標和服務標章。在美國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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