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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危機 今日心理健康

一份來自公民人權委員會的大眾服務訊息


第四章  更好的解決方法

 

    雖然精神病學極力的否認,許多知識豐富與巧妙的協助是來自於非精神科的專業人士。

 

    以下的看法被提出來,是為了要支持這些勇敢又有愛心的先鋒們,他們勇於挺身與精神科的意見潮流相對抗。由於他們做的非常好,事實就慢慢地顯現出來了,那就是關於我們心理健康問題的答案可能已經存在,但是要找到這些答案的錯誤的地方就是精神科。

 

    醫學研究已經重複顯示,許多病人表現出精神的問題,實際上,是由未被診斷出來的生理疾病或狀況所引起的。它不是「化學物質失衡」或「腦部引起的疾病」。這不是意指著精神疾病是生理性的。它是指一般的醫學問題會影響行為及態度。

 

    根據一個加州的研究,如果病人先經過正確地醫學檢查,有高達40%的精神病院入院率是不需要的。以金錢和痛苦的觀點來看,這是極大的潛在節約。

 

    醫師已經確定環境毒素、汞中毒和過敏會影響行為與課業上的表現,並且將造成會被解釋為病徵的症狀,然後這些就會被錯誤的診斷為ADHD。

 

    如果一個兒童被標示為「過動症」或「學習障礙」,他或是她首先應該被檢查看有無過敏、中毒、或其他的醫學問題。能夠考慮到兒童學業上的能力的輔導與教育方法,應被列為最主要的考量。

 

    資金應朝向具備有完整的診斷設備和有能力的醫學(非精神科)醫師之精神病院。有一個系統應該被建立起來,那就是在心理健康問題的健康保險給付之前,適當的身體檢查必須被用來確定沒有潛藏的、身體的狀況來造成這個人的精神狀況。光是這個就可以拯救無數的人,不再透過DSM/ICD的使用被不必要地、錯誤地貼上精神疾病的標籤,然後被治療。

 

    DSM診斷系統被普遍地捨棄是必要的,這樣心理健康改革與進步才能夠有機會發生。

 

◆ 醫學研究已經重複顯示,許多病人表現出精神的問題,實際上,是由未被診斷出來的生理疾病或狀況所引起的。

 

建議事項

 

建立病人及他們的保險公司的權利,讓他們可以得到退費,當心理健康治療未達到所承諾的結果或改善,或是對個體造成了傷害時。

 

凡是政府或私人的精神病院,只要有接受政府補助或是保險給付,必須在臨床上以及財務上被審核,以確定責任歸屬的問題

 

政府、犯罪、教育、司法單位與其他社會上的機構不應該信賴DSM的精神疾病章節,且不應該以此作為決定任何人的精神狀態、勝任能力、教育標準或權力的基準,來訂立法律。

 

廢止心理健康法庭以及被委託的社區心理健康治療。

 

 

 

1  Herb Kutchins and Stuart A. Kirk, Making Us Crazy: The Psychiatric Bible and the Creation of Mental Disorders (The Free Press, New York, 1997), pp. 260, 263.

 

2  Gina Shaw, “The Ritalin Controversy Experts Debate Use of Drug to Curb Hyperactivity in Children,” The Washington Diplomat, Mar. 2002.

 

3  Kelly Patricia O’Meara, “GAO ‘Study’ Plays Guessing Games,” Insight Magazine, 16 May 2003.

 

4  Paula J. Caplan, They Say You’re Crazy (Addison-Wesley, New York, 1995), p. 90.

 

5  Michael McCubbin and David Cohen, The Rights of Users of the Mental Health System: The Tight Knot of Power, Law, and Ethics, Presented to the XXIV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Law and Mental Health, Toronto, June 1999.

 

6  “Diet Mulls Fate of Mentally Ill Criminals,” The Japan Times, 8 June 2002.

 

7  Erica Goode, “Leading Drugs for Psychosis Come Under New Scrutiny,” The New York Times, 20 May 2003.

 

8  Dr. Dorine Baudin, Ethical Aspects of Deinstitutionalisation in Mental Health Care, July 2001, p. 13.

 

感謝以下照片提供者 (及頁數): 8, Mark Peterson/Corbis.

 

 

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在1969年創立,以調查和揭露精神科違反人權的情況,並且整頓心理治療的領域。其創立者為精神病學名譽教授及國際著名作家湯瑪士.薩茲博士。今天,它已經在31個國家有130以上的分會。它的顧問也稱為委員(Commissioners),其中包括醫師、律師、教育家、藝術家、企業家、以及公民和人權代表們。

 

藉著在立法機關的聽證會和自己舉行的公眾聽證會當中,證實精神科的虐待,CCHR已激起並促成了數百件的改革工作,而且也和媒體、執法單位和各地的官員共同合作。

 


【警告】:請勿自己停止服用精神科藥物,自己停藥可能造成危險,民眾應該尋求精神科之外的醫師協助停藥,請找其他醫科的醫師協助停藥。

 


欲獲得更多訊息,請聯絡:

CCHR International

6616 Sunset Blvd.

Los Angeles, CA, USA 90028

電話:(323) 467-4242 或 (800) 869-2247

傳真:(323) 467-3720

www.cchr.org

e-mail: humanrights@cchr.org

 

© 2010 CCHR。有著作權,侵害必究。CITIZE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CCHR和CCHR標誌是公民人權委員會所擁有的註冊商標和服務標章。在美國印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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