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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不是罪犯

2008年1月25日 星期五 自由時報

■ 謝宗哲(公民人權委員會志工)


著名的精神療養院「玉里醫院」傳出病患溺斃臉盆的案件,兇手疑似另一名住院病患,在這則新聞中透露著幾點訊息,值得用人權的角度去檢討。

死者竟然從民國六十五年住院至今,算一算竟然已經三十年,就算是無期徒刑的犯人也假釋出獄了,完全被人孤立在精神病院的鐵窗裡,有許多精神病患就在醫院裡度過一輩子,精神科醫師說會「治癒」精神疾病都是騙人的,實際上的情況是大部分的精神病患要吃藥「控制」一輩子。

在精神病院比監獄更沒有人權,有些精神病院既不能吸菸,也不能運動,更不用提到圖書館借書或是參加輔導課程,監獄還有課程可以上,有工作可以打發時間,在精神病院整天在密閉的空間活動,呆呆盯著電視,就算是正常人也會發瘋。

當你被關進監獄或拘留所還可以打電話給律師,在精神病院則沒有這種權利,我們曾經接到從精神病院打來的「求救」電話,但是竟然被醫院掛斷了。當你在精神病院打電話給警察,警察還會覺得你是瘋子。

許 多自認為沒有病的人,精神科醫師會說他沒有「病識感」,住院住久了,自己也開始認為自己有病。吃了藥之後腦筋混亂,無法思考,動作變慢,手腳發抖,講話變 慢,無法控制自己,像行屍走肉,這都是服用精神科藥物常見的現象,但卻不是治癒病患。根據國際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的資料指出,這些藥物不但會引起 自殺,還會產生暴力行為。

醫學上所謂的治癒是指讓生理機能回復正常,但是精神科做不到這點:憂鬱症要吃藥控制,不然會復發,精神分裂症要吃藥一輩子,不然會發作,但這些都不是真相。

前幾天有新聞媒體報導腸病毒要去看小兒科不要去看耳鼻喉科,我們在這呼籲:「有任何的精神疾病不要去看精神科,而是要先做身體上的檢查」;有很多身體上的疾病也會造成精神上的問題,像是甲狀腺、腎上腺、荷爾蒙失調、腦瘤、貧血、過敏、藥物副作用等等。

這些在精神醫學的醫學院課程中都會學到,可是現在如果你去看精神科醫師,只是憑著你口述就判定你是什麼病就開精神科藥物,鮮少有人去看診而沒被貼上標籤。精神醫學可以稱作醫療商品化的典型。

我們在這呼籲:多一點人注意在醫院鐵窗裡的人權,他們不是罪犯,把他們貼上汙名化標籤的,就是診斷他們的人。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25/today-o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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